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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通知】2023年度普陀区建筑、水利、生态环境等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上传时间:2023-10-27 浏览量:1219
一、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11-01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11-10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3-11-23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二、评审范围:

建筑专业;规划与设计类;技术管理类;水利专业;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技术员资格。

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或具有初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
2、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担任技术员职务5年以上;无技术员资格,具有非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初中、高中(含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者,可申报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4、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和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者,可参照初定工作年限要求进行申报。
5、转(兼)评其他相关专业,需从事新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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